◆参展提示:
1.索取参展报名表认真填写《参展申请及合约》表并加盖章传真至组委会。
2.参展商申请展位后请在三个工作日内将展位费用的50%或全款电汇到大会的指定帐号,余款须在展前两个月付清, 款汇后将汇款底单传真至组委会以便核查;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及时付款,组委会将不保留原定展位。
3.展位顺序分配原则:“先申请,先付款,先安排”。
4.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不以主办方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因素 , 如重大流行疫情或与政府举办的重大活动有冲突及其它原因等, 延期举办此次展览会 , 则主办方有权要求参展方继续参展,并且不承担退还乙方己付费用的责任。
5.为了保证大会整体形象,组委会保留调整部分参展商展位的最终权力。